发布时间: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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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开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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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层级 |
全国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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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方式 |
全流程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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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在我市就业创业且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及新业态从业人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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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本人缴存银行卡; 3、缴存基数超过法律规定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需补充提供本人上一年度或当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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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业务受理→中心审核→开户成功→手机银行APP自主缴存 / 通过银行柜台缴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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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九江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就业创业且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及新业态从业人员等。 第三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应当遵循“自愿参与、个人缴存、诚实守信、自由退出”的基本原则,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享有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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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公积金缴存网点,各网点窗口地址和联系方式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服务网点”查询(https://www.jjszfgjj.cn/jgzn_10839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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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符合受理条件且办理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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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反馈: |
即时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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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