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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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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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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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发生变化; 2.缴存人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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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申报登记表》; 2.《九江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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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单位提供材料→ 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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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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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可在“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中自主办理(https://gjj.jiujiang.gov.cn/wsyyt_108409/04/); 2.住房公积金业务表单可通过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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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公积金缴存网点,各网点窗口地址和联系方式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服务网点”查询(https://www.jjszfgjj.cn/jgzn_10839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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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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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电话 |
(0792)12329 |